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省进入应急状态,按照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就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1.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从即日起,严格执行校园准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入校登记、扫码、测温和戴口罩制度,各楼宇即日起同样执行以上制度。在保障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按照在岗人数“能少尽少”原则,鼓励教职工线上办公,非必要不来校;离校学生不得私自返校。学校体育馆、图书馆、人工智能机器人科技馆等公共场所停止开放,取消慰问走访、会议、比赛等大型活动。
2.加强校内交通管控。封闭学校北侧门,保留学校西侧门(正门)出入通道。
3.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行程轨迹、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并进行精准排查,做好记录。要对“师生旅居中高风险区经历、发烧就医核酸检测情况、密接和密接的密接、出现无症状、疑似、确诊病例”等情况及时报送,按照分级报送的原则,教职工由各部门每日统计“钉钉”打卡记录后报送人事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每日报送学工部;人事处、学工部分别汇总后上报到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4.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科技集团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制度,并确保每天有1名校领导在岗带班。假期在校值班的人员,由保卫处负责建立“人员台账”,由西侧门(正门)进入校园时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
5.严格执行教职员工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教职工非急需不离省,不离哈,禁止到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如有极特殊原因要离省、离哈的,需通过向本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教职工因特殊原因从中高风险地区抵返哈的,在抵返前、抵哈后应向所在单位报告,并严格落实《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1号公告》要求,遵守“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管理+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进入校园。
6.坚持引导师生加强防护。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适时防疫提示,普及“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聚会、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勤洗手,打喷嚏掩口鼻等”个人防护知识。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带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7.准确掌握境外师生状况。国际交流合作部及各二级学院要准确掌握本单位在境外停留的师生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引导并倡议其不回国、不返校。同时,由国际交流部牵头,对在境外的师生进行台账管理,并报备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落实“一对一”包保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急需回国的师生,要严格按照属地要求落实报告、隔离、监测等制度。回国师生未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校园教学区。
8.强化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要保持与哈医大四院松北分院、裕民街道顺迈社区的有效联系,实现点对点、人对人、事对事,构建疫情防控快速处置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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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5日